对郑州市出租车行业的一些建议
   
    希望政府能出台政策,对郑州市乘坐出租车使行禁烟、禁食、禁宠物的规定。

    希望政府能将“郑州市出租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增加“身体可赤漏部位有非民俗性纹身的,身体有液臭和口臭的;有接触性传染疾病的,有可能会引起猝死的疾病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

    修改“郑州市出租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乘客要求,提供直达服务。不得以多收费为目的绕道行驶;因驾驶员的责任,未把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不得收费。
    应修改为:因车辆故障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未把乘客送达目的地的,应减除起步费公里多出部分金额,按实际行驶公里付费。

    (搜索郑州网/201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