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客运管理处回应"车被扣11天无处罚被疑钓鱼执法"
    顺路捎人到新密,车辆在被扣11天后却被无处罚放还,难到“钓鱼执法”再次出现?对此,郑州市客运管理处24日发来情况说明,回应称不处罚原因是“首次被我处查处,情节较轻微,决定进行告诫登记违法行为后,不予罚款处罚。”

    事件回放:车辆扣了11天后无处罚被放 市民质疑客运管理处“钓鱼执法”

    今年3月4日,家住新密市岳村镇的郑松伟带着妻子去看望在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岳父。晚上9时许,郑松伟开着车牌号为豫AQZ370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独自返回新密,经过嵩山南路黄岗寺附近时,路边站着三男一女也要回新密,希望能搭他的便车。

    郑松伟也没多想,便让他们上车了,随后,车往新密方向走了一公里左右时,其中一名男子让他在前面加油站停一下。刚停下车,就过来五六个男子把郑松伟拉下了车。

    “这些人查车的时候,没有出示执法证,也没有穿制服。”郑松伟称,后来,他被告知查车的人是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的稽查人员。当时,有人让他在车辆暂扣凭证上签字,但是被他拒绝了。

    郑松伟很生气,当时就报了警。但民警告诉他,他的车因涉嫌违法载客被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暂扣了。

    3月22日上午,郑松伟的车在被扣11天后被无处罚放行。“我自己并不是专业搞营运的,只是顺路捎人到新密,这简直就是客运管理处的‘钓鱼执法’。”郑松伟说。

    客运管理处回应:“钓鱼执法”不存在 属当事人捏造

    此事件一出,立即引来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市民也开始质疑客运管理处行为的合理性,3月24日下午,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做出了关于遭市民质疑“钓鱼执法”的情况说明。

    3月23日,有媒体刊登报道《车被扣11天后无处罚放了,是钓鱼执法还是证据不足》,其系非法营运车主郑松伟向媒体宣称被客管处设“陷阱”对他“钓鱼执法”,对我处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现就此事进行澄清。

    由于近段时间,有很多市民、出租汽车司机向客运管理处举报郑州一些机动车及周边县市的出租汽车在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院校周边、火车站、飞机场、长途汽车站、大型物流交通地、繁华路段等人口密集地区从事非法营运,因此2011年被定为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治理年。

    “郑松伟在车辆被查扣后,隐瞒实情以车辆被盗抢为由进行报警,并向新闻部门提供不实情况,坚称自己没有从事非法营运,只是做好事顺路载人回家,并一口咬定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抢走的。但我处稽查部门向其出具现场查处的影像资料等证据后,郑松伟在事实面前无法自圆其说,又改口称自己被‘钓鱼执法’。”针对“钓鱼执法”。客运管理处这样解释。

    至于为何没有对郑松伟进行处罚,说明中称是因该车系首次被查处,而且情节较轻微,决定进行告诫登记违法行为后,不予罚款处罚。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在对该事件进行澄清时,同时说欢迎新闻媒体对查扣该车执法程序和执法过程中的影像资料进行监督,也请社会各界对客运管理处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因非法营运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时较为隐蔽,取证难度较大,客运管理处呼吁各位乘客拒绝乘座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乘车安全,如发现有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举报电话:67189900,67189621。

   (2011-03-24)

   《搜索郑州网》私评:前一时期,在南三环与郑密路交叉口的西南角处,每天都盘聚着数十辆新密市的出租车及私家车在此处非法营运载客回新密,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正常营运秩序。郑州市的出租车司机对此非常愤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严厉打击。

    法律是要保护正常守法纳税人切身利益的,而对一些钻法律空子,胡搅蛮缠的一些非法营运者就应该严厉打击,对一些疑似和长期非法营运者就应该使用“钓鱼执法”来取得他们的非法营运证据。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合法纳税出租车的利益不受侵害和树立法律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