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查处不文明出租车 不给发票乘客可拒付车费
    司机不给发票,乘客可以不付车费;再边打手机边开车将会被停业培训,也可能被吊销驾驶员运营资格;营运中不准吸烟,不许吃食品。

  昨日,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为配合全市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对出租车司机文明服务再次提出规范化要求。

  同时,昨天下午,郑州市客管处集中8个稽查中队,分别在郑州火车站、北站、南站、太康路等出租车比较集中的地区,集中检查车容车貌、文明礼貌服务等。

  郑州市客管处稽查中队中队长桑杰说,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凡发现出租车内无白座套或配备不全、破损、肮脏有污渍的,车内外不卫生、乱贴乱挂的,第一次对司机进行警告,第二次将滞留其营运证件,并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郑州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标准》,的哥不得蓄长发、留胡须,不得穿背心和拖鞋、不得袒胸露背或穿短裤;的姐不得穿吊带或短裙、高跟鞋驾驶出租车。

  此外,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出租车司机以车票用完了为由,不给乘客发票。

  “司机应当主动出示发票,如果出租车司机不给发票乘客可拒绝付车费。”桑杰说,乘客发现司机有上述“不文明”举止,可拨打电话0371—67189900投诉。

  凡是发现驾驶员违反仪容举止要求或语言不文明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培训,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吊销驾驶员运营资格。

    (2011年07月20日/河南商报/记者郭富收通讯员陈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