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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出租汽车发展史

               
                第三节. 徘徊期—建国初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出租汽车主要为公有制事业单位,是为了满足接待外宾来访和重要会议需要,由各省市人民政府组建成的汽车公司和汽车队。“文革”时期,乘出租汽车被称为“四旧”,受到批判,车辆大量停驶,出租汽车行业处于奄奄一息状态。当时,北京市仅有出租汽车200多辆。其他城市出租汽车也为数不多。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发展为定点候客,乘客到站找车,司机接单载客。而司机完成一趟接待任务后,必须空车赶回服务点等候下一次的出车指示,不得中途载客。


    在这段相当长的时期,我国的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处在停留不前的徘徊阶段。出租汽车的主力车型主要是福特和华沙。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市民对出租汽车的需求也日益增长。1978年春天,毗邻港澳的广州逐步打开对外开放的窗口,一些新的经营观念和服务方式开始冲击南粤大地。广州市汽车公司从香港市民“打的”中得到启发,毅然决定结束历年来“路上空驶的士不载人”的怪现象,在1978年4月春交会期间用中英文印制的近万张《告来宾信》送到了国内外乘客的手中:“在没有汽车服务点的地方需要用车时,如遇空车可招手示意叫车。”这是国内出租汽车行业的第一次改革,打破了历年来传统的封闭型服务方式和经营老格局,随后“扬手即停”服务迅速在全国铺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1979年,广州出租汽车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车量剧增了近10倍。然而,行业迅猛发展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经营管理有漏洞,司机服务不规范,向乘客漫天要价的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广汽”为了净化行业之风,诚信服务市民,于1979年率先在全国引进了出租汽车计价器,规定司机必须按表收费,从而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为出租汽车规范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起到表率作用。

    在1980年以后,出租汽车也不再是北京、上海、天津及广州、哈尔滨等大城市的专利,全国很多中小城市也悄然出现了出租汽车;那时的出租汽车一般都是淘汰下来的进口旧车,主要车型为前苏联、东欧国家产伏尔加、拉达、波罗乃兹、菲亚特、达契亚,日本的丰田皇冠,后来又有了国产的普桑。

    那个时期,只要有钱买车,无论什么车型,到有关部门办个手续就可以上路营运,经营年限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出租汽车安装计价器是出租汽车准入市场的一个必备条件;但有规定难实施,那时的出租汽车司机没有在马路上溜活的,全是等活儿。计价器成“摆设”,司机们都把计价器用毛巾遮挡住,而乘客上车就按照约定俗成的价位付费,司机打不打表并不在乎。乘车的人也不挑车,那个司机揽活儿,就坐那个司机的车。不过,那时打车的人并不多。大部分还都是生意人和单位报销的出差人员。靠工资赚钱的普通人打车的还是不太多,一般只是碰到有红白事情或家里有急事时才会打车。但由于出租汽车行业技术含量低,以及投资小、见效快等特点,因而对二次就业的下岗职工极具吸引力。有少部分人打破了观念上的束缚筹集资金开上了出租汽车,收入远远超出了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成了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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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出租汽车发展史:第一节 出租汽车的历史渊源        第二节 萌芽期—建国前       

             第三节 徘徊期—建国初期        第四节 发展期—面的时代

             第五节 平稳期—老三样时代        第六节 竟争期—多车争鸣

             第七节 郑州市出租汽车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