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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州火车新东站安装电子眼罚款一事的个人观点
    近期,关于“郑州火车新东站”在三层“北站台”新装一个电子眼,用于抓拍机动车碾压“安全岛”进行罚款一事引起广大司机,尤其是广大出租车司机的热议。

    什么是“安全岛”呢?安全岛是设置在道路很宽的人行横道中央的一种安全装置,用作行人穿越人行横道时避让车辆,以保证安全。设立“安全岛”是为了制造一个行人等待区。如果,红灯亮了行人还没有走过去,这时呆在安全岛里,就可以保证相对安全,尤其是对于老人、小孩和残疾人。任何车辆不能碾压安全岛所划实线行驶,更不能在安全岛上随意停车。一旦驾驶人违反规定,处罚的标准是罚款200元同时记3分。

    而郑州火车新东站在“北站台”安装电子眼合不合法规呢?

    新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但国内目前还没有关于如何规范施划人行横道线的具体法规,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的统一标准,更没有根据人与车的流量对比以及马路宽窄程度规范、调整施划人行横道的规则。这就形成了人行横道的施划,全凭交通管理部门的感觉。所以很难界定郑州火车新东站在“北站台”安装电子眼合不合法规。

    而从我一个普通出租车司机的角度来看,对此电子眼表示强烈质疑:

    一:从地下引桥上到三层站台后,先要转一个九十度的大转弯,转弯时汽车速度必定会很慢。转过弯后,司机第一时间要找下乘客的地点停车,所以相对速度都会很慢,造成意外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小。而且无论速度、宽度都不符合“二次过街”的标准。而且,2008年11月07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6项规定,其规定三:“道路监控设施(简称电子警察)的设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预防事故、保障道路畅通为目的,有明显的提示标志”。

    二:郑州火车东站北站台是在三层,是一个专供机动车下乘客的专用站台,等不等同车流密集的道路交通。在这里几乎不存在其他闲逛人群,也就是说人流量很小,更少有老人、小孩和残疾人群。而在这类人流量很少的区域施划“安全岛”,并且拍照罚款有无必要?

    三:安全岛应该让行人站在岛中央,真正感觉到安全,即使有车辆撞到岛上,也不会威胁到人身安全。而郑州火车东站北站台的“安全岛”没有任何明显的发光标志和防撞设置,这样的“安全岛”真的安全吗?“安全岛”是真的为了乘客安全还是为了给“罚款”找借口?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而“郑州铁路交警支队”却在没有向社会公布之前先行罚款,这合乎规定吗?罚款有效吗?

    最后,公正的来说,郑州市很大一部分司机,可以说对“安全岛”一词还较模糊,很多司机还把它等同与“人行横道”或“黄方格”线,并不知道不能连“碾压”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罚款,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中招。当然,每位司机遵守交通法规是必须的,违法被罚也是应当的。但是,守法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和条件,其中良好的法律、法律环境以及法律的可遵守性不可或缺。而良好的法律和环境需要法律具有完善性;法律的可操作性则使法律的实体内容应符合“良法”要求。交通管理所强调的并非是想出各种“下策”来“罚民”,更应当以人为本,从便民、利民的角度进行管理的创新。

    (搜索郑州网/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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