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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交通肇事逃逸放“狠招”,一律拘留!
    2014年07月15日,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7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侦破行动。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对本省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可以拘留”转为“必须”,一律采取罚款、扣分和行政拘留并用手段。

   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特别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然而,个别单位在执法中,仅仅对肇事逃逸行为人处以罚款、扣分。为此,省公安厅下文明确规定,一般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一律采取罚款、扣分和行政拘留并用手段;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要一律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原则上不允许取保候审。

    结合查酒驾经验,今后各地凡发生公职人员(包括社会名流)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要将案情在半小时内向交警总队报告,由总队事故对策支队负责案件督办,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提醒 肇事逃逸面临“4重”后果

    一般交通肇事中,受害人如果得到及时救治,许多伤残或者死亡的事故后果都可以避免。而肇事逃逸行为不仅加重了损害后果,同时肇事逃逸行为人也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希望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理性面对,尽到保护现场、救助伤者、报警求助等义务,不要逃离现场一错再错,害人害己。”姚占军说,交警总队将在全省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交通肇事逃逸线索。

     1.责任认定重,根据相关法规,逃逸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肇事逃逸行为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事由;

     3.行政处罚重,一般肇事逃逸的,一次扣满12分,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且逃逸的,除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将被终生禁驾;

    4.刑事责任重,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可能判处更高刑期,如果伤者没有死亡又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废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






强烈呼吁加重对事故逃逸的惩罚力度
   近一时期,随着我国对酒后驾驶的严管重罚,使的个别违法酒驾人员在一但出现交通事故以后,采取了逃离事故现场来躲避对酒后驾驶的处罚招数。而因逃逸之时因驾车者心情过度紧张和高速驾驶反而其危害又远远大于单纯的酒后驾驶,而且有时还会蔑视其他人员的阻挡而冲撞逃离现场,常常会引起二次甚至于三次的连环事故发生,而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受到极大的威胁和伤害。治理事故逃逸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究其根源逃离事故现场的原因主要是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成本太低所致。首先是酒驾逃离现场后,就无证据证明驾车者是否酒驾;二是一般小事故,相关部门不肯花大力气去追查逃逸车辆,使得很多司机有种赌博的心理,不逃白不逃,逃了就一了百了;三是就是真的运气不好被查到,也会因无法证明是否酒驾而就只能按单纯的交通肇事逃逸来处理。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按照《规定》,“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本就没人放在眼里,而后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是有些威慑力,但可惜的是,现在谁找不到几个熟人呀,找找熟人请请客送送礼,再将受害方打点好,此条也就成了摆设。现在那么多事故逃逸的,大家见过和听说过几个被终身禁驾的呀。

    可以说,对酒驾的严惩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也威慑了一些酒后驾车者。但是,对酒驾的严惩又促使交通肇事逃逸数量的增加。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又受到了新的威胁和伤害。而要想杜绝交通肇事逃逸的增加,一是必须加重对此类犯罪的惩罚力度,而且要高于对酒驾的处罚额度。使得驾车者一但出了事故就是给借他个胆他都不敢跑,不愿跑的地步。二是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事故逃逸的追查力度,只要是事故逃逸,无论事故大小,一定要不惜财力物力追查到底,对事故逃逸绳之以法,对其他人起到威慑作用;三是对事故逃逸案件处理实行网上公示,即可阳光执法避免产生腐败枉法事件的发生,也可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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