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众多公路一修再修 沿街商户有冤难诉 200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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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建国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地下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从去年以来在郑州市区全面启动,市内几十个路段相继开膛破肚做“换肠手术”。沿街的商户们再次迎来生意的最低谷。因为连日亏损,不少门店纷纷关门歇业。更多的商家与施工单位、房东、工商、税务部门协商如何弥补损失。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他们纳闷他们的损失难道真该自己扛?记者的调查揭开一个关于公共利益和商家利益如何兼顾的思考。

      事件:圣诞树酒巴的遭遇   “10多万元的损失我们找谁说理?”

  “一天没一个顾客的日子里,我们憋得简直要发疯。”提起修路的事,圣诞树酒巴老板乔宏图无奈地摇了摇头,对记者说。“干一天赔一天。三个月下来,我们损失了10多万元找谁说理?”

  乔宏图的圣诞树酒巴在郑州市政二街中段,8月5日中午当记者来到这个店时发现施工隔离带已移到了他们店前,向北的路已能通车。“前几天整个路段都封死了。车辆很难过来。我们的生意几乎没人了。”

  路段封死、生意难做的日子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的。4月28日,有人来到他们店里送来一份《紧急通知》,说是政二街要进行雨污水(积水点)改造,时间从5月1日到6月21日。“一听说是修路我们就心里一沉,前几年我们在任砦北街的店因为修路就损失了几万元。这次又轮到这个店了。”

  最先遇到的麻烦是人力排污。因为修路方又通知说不让店里向地下排污,他们不得不在厨房和卫生间分别放两个1米宽半米深的大桶,将废水和潲水收集起来,满了就抬到不修路的相邻路段的下水处倒掉,“这样一天得跑好多次,弄得顾客看着很是奇怪。”后来随着路段被围,来客日见稀少,不时有老顾客打来电话问开车怎么走,他们就一遍遍地说怎么绕,但真正有耐心绕过来的人微乎其微。“有时候,一连几天不见一个人来,我们闲得心里发毛。这样的日子累计不下半个月。”一个史姓女店员说。

  到6月21日,预定竣工工期到了,但路面依然围着,没一点要撤出的意思,他们正在纳闷,到6月25日,有人在路边的提示牌上写了个告示,说工期要后延到7月20日。“以后的日子更难熬了,”店员程晓锋说,“每月的前15天我们是硬撑着过来的,后15天看着路还是被堵,过不来人,我的精神简直要崩溃了。一到晚上,胸口憋得难受。”

  到7月20日,路面围堵依然,他们急了,问工人,工人说不清楚什么时候能完。一直到现在他们也没能问清楚到底什么时候工程能完。“我们近2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三个月下来亏损不下10万元。”

  现象:沿街门店大倒苦水  “这算天灾人祸,自己负责。”

  圣诞树酒巴只是因修路影响了生意的众多沿街门店中的一个。记者采访的正在修路的政二街和文化路,数十家门店的老板向记者大倒苦水。

  8月3日晚10时许,记者来到政二街环岛茶座,只见大厅里面除了三个服务员空无一人,“今晚不错,好赖有一桌。”店员小胡说。“茶座共有14个房间,满座能容七八十人,生意好时,一个房间要翻三四次台子。看看现在这样子,每天至少得赔上千元。”

  政二街南段的一家烩面馆,老板曹顺杰愁得要哭:“我的店去年10月份开业,苦干了半年多生意刚有点起色就遇上修路,一修三个月,赔死了都。”由于生意不好,有三分之一的店员离开了店。

  政二街北段的众鑫源小吃,晚上7时许本是饭店生意最好的时候,这里却只有3个食客。店员张小姐满面愁云:“刚开业5天头上就遇上修路,干一天赔一天,要早知道这里马上要修路,打死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做生意。”

  8月4日中午12时许,文化路红旗路交叉路口,觉醒百货的店员李小姐边擦拭柜台上的灰尘边抱怨道:“以前只上班时擦一次就行了,如今得一天擦三四次--修路灰尘荡得太厉害了。”不光灰尘,更要命的是客人锐减。这个店是经营品牌百货的,顾客多是有车族,文化路一修好多车嫌这里停车不便就不再来了,“回头客来的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原先说是6月30日完工,后来又公示说7月30日,30日又不成,又该到8月15日。这马上又要到时间了,看样子还要往后推延。”

  还有一些店干脆关门歇业了事。政二街上,豫锦园食府挂起了转让广告,一家吊锅饭店大门紧锁,神农宾馆、康源美食城挂出了“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招牌。“做生意,大都是租的房子,房租都是提前交过的,如果不是对生意特别没信心,谁愿意关门呢?这些店关门都是逼出来的呀。”记者遍访这些沿街门店,没有一家不叫赔的。

  经济受损,店家们纷纷寻求弥补的办法。“先是找房东恳请减少房租,再是给工商、税务部门说好话让减减工商费、少交点税,结果一件也没弄成,他们说这些费用都是提前说好的,动不得。这算天灾人祸,自己负责。”政二街一家饭店的老板悻悻地说。

  “我翻看了《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其中要求,‘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掘动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掘动单位加收一至五倍掘动修复费。’可在郑州市,多少路五年之内一挖再挖!如果再这样拖延下去,我们店就要给政府打官司,要求他们赔偿因超工期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圣诞树酒巴董事长刘庭淼说。作为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博士,他说他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缘由:破路是为排水更畅  “没有积水对商家也是好事呀”

  “这次破路动工是为了改造地下雨污水管网,一并解决积水点的问题,一旦工程竣工,这些地方的排水就通畅了,没有积水对商家也是好事呀。”郑州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工程师翟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这一工程郑州市政府于去年就启动了,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市内92处积雨点。去年,市内47处积雨点已改造治理完毕,今年市政府要求剩余45处必须完工。“一下雨就淹,是市区不少地方的老问题了,我们把这些地方叫做‘积水点’,经过多少年的观察统计,市里确定了这92处积雨点务必在这两年解决掉。这么大规模的地下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在建国以来算是第一次。”

  有投资2.3亿的大工程这样一个载体,破路挖沟行动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始了。“两三年前就挖过一次,这次又挖了起来,我们简直难以容忍。最难以容忍的是,不按预定工程完工。”经三路一家专卖店的老板说。

  “对于破路挖沟,这几年来是多了点,但都不是故意的,各有各的难处呀。”郑州市市政局一位官员说。一是挖沟的单位多。郑州地下管网共有七大系统,分别包括雨水、污水、供电、供热、通讯、天然气和给水消防等。其中,除给水消防外,其余专业部门的工作都须通过挖沟来完成。而且,说是单单一个系统往往会有许多家相对独立的挖沟者。比如通讯类就有电信、网通、铁通、移动、联通等等。二是挖沟的原因多。像郑州发展迅猛,部分管线或陈旧或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需要更新改造的“历史原因说”;郑州过去市政规划的前瞻性不够的“规划设计滞后说;还有资金短缺说和协调不畅说等等。“作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我们也想一次性挖沟解决所有的地下管网问题,但因为资金、计划等问题,各单位的步调很难一致,各挖各的沟就难以避免了。”

  “这次耗时两年的工程主要解决雨水、污水的问题,以后短期内会不会再次破路挖沟,影响沿街门店生意,谁会知道?”一知情人说,“尽管有法规规定,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但这么多需要挖沟才能实施的工程哪一个能耽误呢?所以只要给有关领导说好了、上级只要同意挖,又不少向政府交掘动修复费,照挖不误。老百姓就是想制止能有什么办法?”

  既然要破路挖沟,就必然要影响到沿街门店的生意和沿街群众的利益,为什么不能提前告知,以便让商家尽可能早地考虑到这一层因素而合理地安排生意呢?就像不少店家都是刚开业便被破路挖沟黄了生意。在施工前工程单位到底是怎么尽告知义务的呢?郑州市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部李连启拿出了两期某市级报纸对记者说,在开工之前几天,他们就通过这家媒体进行了公告。在这两期报纸上,记者看到在由郑州市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部和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合下发的公告中,列举了工程名称、施工地点、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就像文化路其中一段开竣工日期分别是4月15日到6月20日,政二街是4月25日到6月18日。除了报纸公告,在施工现场,有些施工队会向沿街门店散发一些通知,政二街的商户们就接到了这样的通知,但更多的商家却只能在工程开始时才知道又开始破路挖沟了。

   法学专家:商家可向政府索赔  “政府应为自己不诚信付出代价。”

  “对于由于施工方拖延工期造成沿街商户经济损失情况,商家可向政府索赔。”行政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林鸿朝说。

  就这一现象里面双方的法律关系,林博士说,尽管商户们看到的是施工队,但在法律意义上二者不是对等的民事主体关系,造成商户损失的是政府而非施工队,因为施工队是受命于政府进行施工的。对这一工程来说,雨污水管网建设是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施工队只是供应商。在道路进行施工是政府的强制措施,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对于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政府应恪守“政府不得反言”的原则。去年4月,国务院向全国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规定“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中很明确的一项。在这方面,国务院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这里所说的“补偿”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可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造成的损失综合确定。

  就发生在郑州的这一情况看,在公开许诺的工期内给商家造成的损失,商家应尽“容忍义务”,毕竟这是公益事业,工程峻工后对商家也是好处。但无故拖延工期给商家造成损失,政府应付一定补偿。商家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应为自己不诚信付出代价。”

   行政学专家:政府也应检讨自己的效率  “不能不加节制地损害商家眼前利益”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杨凤春教授指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率一直是政府执政的基本诉求,两个效率兼顾是有为政府的执政能力高下的重要标志。放在挖沟修路这件事上,不断地挖可能从量上看政府有较高的工作效率,但是不是有很高的服务效率呢?这上面值得商榷。服务人民方便人民可能是他们挖沟的初衷,但如何在操作中让服务效益最大化也是考量政府高效的一个指标。不能为了一个最终目的而不加节制地损害商家的眼前利益。

  杨教授指出,政府是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机构。公共权力的基本功能之一在于维持、调整或发展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公共产品)。现代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实际上是社会不同群体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的综合博弈结果。正是看到了这一不平等,国家对私权保护程度的高低体现了政府的“民本”思想。在郑州,挖沟修路造成商家损失,体现了公共权力与商家权利的不对等,政府要从社会公平出发,对弱势群体的福利予以关注和补偿,实行社会福利的坚定保障和普遍关怀。西方发达国家在因公益事业的建设而造成个人损失时,是有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的。

   经济学专家:沿街经营风险亟待规避  “过于频繁的‘路破店堵’难以承受”

  “沿街经商面临的修路风险近年来越来越突出,不尽可能地帮商家降低这一风险会使商家对政府丧失信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曙光教授则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张教授指出,近年来,全国出现了大范围的造城运动和旧城改造运动,反复修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发展需求成为各地政府不得不为的行为。这样,原来想依靠临路得“地利”之便生财的沿街商家便面临了“路破店堵”的经营风险。应该说,每个商家在经营之初就应该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但过于频繁的“路破店堵”是他们难以承受的。重庆市江北城片区是一个旧城,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后,他们进行了近10年的反复修扩路,造成沿街商家的大面积歇业、破产,几乎令投资者丧失了信心。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不可抗力,但这种不可抗力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有质的区别,它可由政府进行控制。政府应从为商家经营创造良好环境的角度尽可能地降低这一风险。据了解,不少政府规定,新建和翻建后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严格控制掘动。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约束,但需要真正的落实执行。作为政府,不能抱着公共事业的招牌漠视百姓利益,尽管百姓对公共事业也应付出的一定的自身利益的牺牲,但绝不能做无谓牺牲。从现行政策上,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并切实贯彻“利民便民”的政策,使公共事业得以发展也使百姓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作为郑州市政府,是否应考虑为挖沟修路立新规,定频度定时限,补偿商户损失呢?

    (大河报/杨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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