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路”用名真是将错就错? (2008-09-23)
     核心提示
   近日,郑州市北林路上被悄然设置了“鑫苑路”的路牌。路名变更后,在交通、户口等方面,无疑将为辖区数万居民带来麻烦。

   北林路已用了10多年,知名度较高,且具备较高的群众基础,为何要更名?如需更名,为何早不更名?此举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谁来负责?路名使用何时才能规范起来?……市民们提出了众多疑问。

   采访发现,此次路名的变更,集中暴露了多头管理路名的体制弊端。

   困惑 路名更改生活将添麻烦
   9月18日上午,在花园路与北林路交叉口,前来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老刘意外发现,路口东南角栽着的路牌标示为“鑫苑路”。

   “这是鑫苑路?没看错吧?!”老刘观察四周,确定自己没有走错地方。“这路名都叫10多年了,咋说换就换了呢……”与老刘有同感的,还有金水区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北林路派出所等单位的职工,他们对辖区道路名称的更改毫不知情。

   “北林路是我们辖区的主干道,不可能改名吧?!”两个单位以“北林路”命名,9月19日,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对此都很惊诧。“北林路一取消,我们单位的名字估计要换掉,这还不算,辖区那么多居民,会引发户口、邮政等一系列的麻烦,影响太大了!”

   路名变更到底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辖区不少居民表示了担忧。

   解释 更改路名是为道路正名
   “北林路正名为鑫苑路,是名至实归。”9月19日下午,对于市民的疑问,隶属于郑州市民政局的郑州市地名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朱坤杰做了如此解答。

   朱坤杰说,据他了解,北林路是郑州市规划局当初做城区道路规划时,出台的一个规划用名,属于临时用名,不是法定名称。这就意味着,从严格意义来讲,郑州市根本就不存在北林路这一路名。按照有关规定,一条城区道路建成后,有关建设单位应根据权限向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备案。待市政府审批后,正式进行道路定名。

   针对市民“北林路早已叫响,为何早不更名”的疑问,朱坤杰说,北林路建成后,临时用名一直沿用至今,算是将错就错。约在2000年,郑州市曾召开过一次市长办公会,将北林路定名为鑫苑路,这就表明,鑫苑路是北林路的法定路名,具有唯一性。据此,市政部门应设置路牌,他们也曾多次督促,但市政部门均没有行动,一直拖延至今。

   对北林路街道办、派出所等单位的命名,朱坤杰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也属民政局审批范畴,但当初这些部门取名时,未严格按照法定名称命名,存在一些违规之处。

   据了解,北林路街道办成立于2002年,共辖10个社区居委会,1个行政村,4个自然村,辖区人口67902人,他们受此次改名影响最为直接。此外,为数众多的流动人口,也会同常住人口一样,在交通、通信、户口等方面,遭遇不少麻烦。

   对此,朱坤杰认为并非他们的责任。“我们规定的有法定名称,如果市政部门早早按规定设置路牌,街道办、派出所成立时也严格按规定取名,哪会来这么多麻烦?”

   观点 标示已久路名不宜更改
   北林路更名一事,在市民中引发诸多议论。9月21日下午,研究郑州路名10多年、72岁的退休干部赵国洲专程来到报社,表达意见。

   赵国洲介绍,东风渠北岸的这条路,西起花园路,东至黄家庵,规划往东延伸至东三环,1988年11月被命名为北林路。2000年8月,因一家公司开发的楼盘在该路东段落户,市地名办将该路又命名为鑫苑路。

   赵国洲说,在1988年出版的《郑州市古今路名词典》和1992年出版的《郑州市区地名录》中都能找到“北林路”的名字。而且,2000年鑫苑路命名后,辖区街道办2002年成立、派出所2004年安家依然以“北林路”定名。“这表明,1988年命名的北林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不宜更名!”

   赵国洲说,对道路的命名特别是更名,关系着市民的日常生活,应让市民“说了算”。

   “我非要较真儿到底,把不合理的路名改回来!”赵国洲表示。

   展望 出台新规狠治地名违规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的地名管理除民政部门外,还涉及公安、规划、市政管理执法、房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水行政、交通、旅游、国土资源、园林等诸多部门,职能分散,且多有交叉。

   民政部门虽然负责路名审批,但规划部门可以规划临时用名,市政部门设置、安装路牌路标,公安交警部门设置、安装道路指示牌。即便一些部门不使用法定名称,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按照有关人士的戏称,此为“九龙治水”。

   朱坤杰透露,今年8月5日,他们联合相关方面已起草了新的《郑州市地名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郑州市将成立地名委员会,由相关市领导亲自挂帅,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地名的设置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如有地名违规问题,最高可被处以2万元罚款。而地名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人员有不依法办事、不进行地名标志监督检查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最高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朱坤杰透露,目前该办法已经郑州市法制局公示,正待市人大审议。一旦获得审批,目前的地名管理复杂局面有望改进。

  (大河报/记者谭萍徐曼丽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