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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将全部免费 2008-04-15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争议耗时长、申请仲裁时效短等不利于劳动者的局面将终结。

    从今年5月1日起,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将全部免费,大部分案件赋予劳动者是否“一裁终局”的决定权,劳动仲裁最长60天须结束,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由现行规定的60日最终确定为一年。

   5月1日起,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据统计,今年前3个月,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共接到劳动争议申诉527件,审查立案365件,涉及职工48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71.36%,处理结案236件,案外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5件,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576万元。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负责人介绍,最多时,他们一天接受了近50批前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职工。

  据介绍,遇到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的第一反应是打官司。但劳动争议案件申请法院解决,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一般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的。目前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取处理费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大多按固定标准收取300至500元的费用,有争议金额的则实行累加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现在还收费的劳动仲裁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免费。

  为劳动者降低成本,部分案件“一裁终局”

  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即对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等案件的裁决,在劳动者于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仲裁的有效期从60天延长到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改变了现行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延长为一年。据了解,新法规定的一年申请时效适用的是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之前发生的争议,仍按现行规定60天的申请仲裁时效执行。

  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

  此外,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也缩短了,由收到仲裁申请60日内作出审理变为要在45日内必须审理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最多不得超过15日。

  法院支付令帮劳动者讨薪

  同时,该法还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规定对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扩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扩大了受案范围,特别明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均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