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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

   昨晚在网上看到了一个视频,使俺感触颇深。在国外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一辆鸣着警笛的救护车在行驶,而高速公路上的上千部车辆,纷纷提前靠边停车避让。甚至远在前方几百米远的车辆都是纷纷提前靠边停车避让。而在视频显示的中途较为拥堵的路段,各种车辆也都是纷纷寻找空位停车避让,这个视频真的让人肃然起敬。给救护车让路,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今天,我们给别人让路,天知道下一次是不是就是别人再给我们自己让路。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给救护车让路,都会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与惩罚措施。德国规定,只要急救车鸣响警笛后,所有道路使用者应立即让开道路。德国急救车在鸣响警笛后,在道路上几乎可以“横冲直撞”,如果其他车辆在可以让路的情况下没有让行,造成交通事故后急救车不负任何责任。在德国大街,常可以看到急救车呼啸着从亮着红灯的十字路口飞驰而过,行人和垂直方向的车辆都望而却步,没有谁敢跟它抢道。

    而我国的交通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故意不避让、同向超越救护车的社会车辆,将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扣3分,而占用禁停区阻挡救护车则会被罚款200元。

    郑州交巡警支队也提醒大家,如遇特殊情况,市民在避让救护车时,必须变更车道或闯红灯时,请及时拨打110,在交警部门备案,确属按法律规定让行的,一律不做违法信息采集。

    而在我们的现实驾驶车辆中,现在确实也越来越多的司机朋友都能做到让行。但是,我个人觉得还远远不够。我们的所谓让道,还只是停留在救护车到我们跟前时才让道,而且,大多还都是行驶中的让道,很少有停车让道的。还没有形成一种只要听到警笛,马上判断警笛来自哪个方向,是不是会涉及自己所在车道。不但要给救护车让道,还要形成一种给所有可能会妨碍救护车通行的车辆让道。应让“给救护车让行”成为所有交通参与者的条件反射。

   (搜索郑州网/201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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