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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欲哭无泪、法外之地的出租车行业

    2018年4月17日凌晨,我的出租车在家门口遭到黑手,车辆除了左后门紧贴墙面幸免,其它地方全部遭到黑色油漆的涂抹;而且,大部分车身还遭到利器的刮伤,在机器盖上,还被利器刻上了“小心”二字。









    歹徒的这种恶行,给我本人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媳妇、孩子、还有亲朋好友都纷纷奉劝我以后不要再管闲事了。老婆甚至要把出租车卖掉,让我脱离这个是非之地。

    而在今年的3月17日晚,经常与我一起为出租车行业维权的崔长江师傅的车,在自己小区,自己的车库门前也遭到黑手,一条新轮胎被人割了一条很长的口子,轮胎报废。还有一位叫梁玉宾的师傅,数次遭到歹徒的威胁与警告。

    歹徒的这种恶行,也给社会,尤其是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各个微信群中,大家都在质疑一个共同的话题,就是以后还敢不敢,要不要勇与直言,敢与时社会上违法行为做斗争的正义之士。很多司机与朋友发出了现在社会“好人难当”的无奈感叹!

    这些年来,时运不佳,恰遇出租车行业历史上最混乱的时期,内忧外患。我王国顺也身不由己,受行业危难所逼,从一个热爱公益,积极参加公益之人,变成了一个行业维权人士。虽然非我本人意愿,可是看到出租车行业一天天混乱,听到那么多不平之事,本性使我不得不站出来。我也深知,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但是,身为出租车司机一员,身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也身为一个公众人物。同时,也被很多出租车司机期待能替他们说话,为广大司机鸣不平的一位老出租车司机,自己又不能不咬着牙站在行业的前列。这些年来,我也深深感到站在高处不胜寒,也想退,也想当一名普普通通的司机,当一名不管世事,只知挣钱的出租车司机。可是,广大司机对我的期待、期望,再看看出租车行业的乱象,我又不得不站出来。虽然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力量也很有限,但是,我始终抱着有人呐喊就比没有呐喊要强,呐喊多了就会起到一定作用,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作用,也算是为社会,为出租车行业做了一些自己微乎其微,力所能及的事情。

    很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认为当个名人多好。其实,当名人是好,但是,唯独千万不要当出租车行业的名人,尤其是像我这样非管理部门认可的草根名人。一不能涨薪,二不能提职,三没有荣誉;而且,事事还得以身作则,不敢半点违规违纪,付出时间,付出精力,付出收入,天天给领导提意见还遭领导烦,唯一得到的就是无尽的烦恼。

    这些年来,出租车行业乱象大家有目共睹,套牌车、空号车、非法网约车、残疾人克隆假冒出租车,还有出租车行业个别司机宰客欺客的行为。这些行为,都经常被我通过微信、微博有所曝光。虽然我也考虑到自身安全,尽量做到对事不对人,只抨击这种行为而不针对那一个司机。但是,这些年来也不可避免的会无意之中得罪一些人,影响到了一些人的财路,也必定会遭到一些人的痛恨与报复。但是,这些人为什么不去反思自己,你们挣得这些钱合法吗?你们挣得这些钱是不是用坑害别人而换来的呢?你们挣得这些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就是没有王国顺,也同样会有张国顺、李国顺站出来。还有一些不道德司机,你们本身就是农民出身,来到郑州闯天下,辛苦挣钱养家糊口,可是现在却又反过来对一些来郑州的自己农民兄弟实施坑蒙拐骗。如果换位思考,你自己或自己的兄弟姐妹到一个城市坐车被坑被骗,你们啥心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在做,天在看,挣钱要挣得光明磊落。

    你们自己挣钱不光明磊落,不合法合规,我王国顺抨击你们错了吗?我王国顺为了维护自己行业一点仅剩下来的那么一点行业权益错了吗?你们自己做错了,不但不思改悔却还对我实施报复,对我下黑手。我不会对你们的行为畏惧、畏缩的,你们吓不倒我,我依然还会一如既往的与你们做斗争,有什么恨招尽管使出来。法治社会,朗朗乾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之人必将被你自己所埋葬。民心不可欺,天意不能违。公平正义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天意使然。

    在我遭到黑手后,到了我居住管辖的二七区福华街派出所调看监控。令人失望的却是整个区域只有二个路口的监控探头正常。而我家门口区域的监控探头有十几个,甚至一个线杆上就安装多达五个监控探头。可是这些监控探头不是无法使用就是找不到是哪个部门安装。难道这就是我们郑州的天眼系统吗?有媒体采访时,这些部门吹嘘的天花乱坠,说什么监控全覆盖,如何如何保护市民安全。可是真到市民需要之时,就成了一句空话。这些监控设施,可是花费国家、纳税人的巨资,为什么就成了瞎子,成了摆设呢?







    如果此黑手不被抓到,黑恶势力以后将会更加猖狂,还会变本加厉的对其他正义之士进行打击报复;也会极大的挫伤更多正义之士的正义之气,也会使更多的市民以后不敢再管不平之事。

    强烈请求公安机关积极寻找线索,早日抓到黑手。命案必破,说明我们公安机关只要加大力度,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而像这样违法人员对正义之士打击报复之案,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伤害的案件,能否也能必破?给社会一个交代,给正义一个交代,给广大出租车司机一个交代。

    出租车行业现在真的成了一个令人欲哭无泪、法外之地的行业吗?

    前几天买保险,很多保险公司对出租车行业进行行业歧视,深感痛恨。保险公司对出租车购买保险,不但取消一切价格优惠,还处处刁难。而我开了24年出租车,购买了24年的保险,今年是最难购买保险的一年,跑了三趟,二个半天都没有营运。交强险是政府规定必须无条件的承接,但现在保险公司却对出租车司机购买交强险设置各种障碍,又是验车,又是人车合影,又是领导审批,购买后还得再去现场签字拿单。而对于商业三责险,还有不计免赔险,大部分保险公司就公开声明不卖给出租车司机。理由是卖给出租车司机赔钱。

    商家必定是要挣钱,不挣钱的生意谁也不愿做,这我们理解。但是,出租车保险真的赔钱吗?大家都知道,保险里面的套路最多,各种提成多如牛毛,领导收人高的吓人。而出租车司机的保费真的到能用到司机理赔上的还会剩余多少,就是未知数了。再说了,如果都按照这个逻辑,不顾社会责任,自己觉得不挣钱的生意就不做,那我们出租车司机遇到堵车地点、还有去飞机、长途打表等等不挣钱的活时,是不是也可以拒载、不拉乘客呢?

    而且,现在很多私家车非法营运,行驶公里的里程并不比出租车少,他们的开车技术也根本无法与出租车相比,出事故的次数还要远高于出租车,而且这些车辆还是购买的私家车低廉的报费;那么,这些车辆的保费保险公司就能挣钱吗?就不赔钱吗?而且,这些车辆购买低廉的非营运性质的保险,却干着运营性质,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起诉这些车辆违法骗保的法律责任,而偏偏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歧视呢?

    还有各种网约车平台毫无节制的违法运营;各个微信群、QQ群公开的组织违法拼车,成为了中国最大的非法经营的窝点与幕后黑手;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就没有部门管理,没有执法部门去执法。习近平总书记就曾鲜明地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而被赋予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却总是只会欺负弱势群体的司机,而不敢对这些非法经营的窝点与幕后黑手---平台进行处罚,不敢对这些违法窝点的负责人,老板进行处罚,追究他们的非法经营罪。为什么只打苍蝇,而不去吧滋生苍蝇的粪堆铲除呢?可笑的管理手段!

    再就是一些私家车将车辆外表伪装成出租车模样,公然上街运营,对市民坑蒙拐骗车辆;只因为个别人是残疾人士,治理起来会遭到个别残疾人士的暴力抗法,所以现在管理部门就睁只眼闭着眼,致使现在越来越多的车辆加入到其中。这些车辆有恃无恐,冒充出租车疯狂对乘客敲诈欺骗,而乘客又投诉无门。这些假冒克隆出租车既毁坏郑州形象,也对出租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广大乘客分不清是克隆出租车,就把这些恶行都算的出租车行业的头上,使很多市民都不敢乘坐出租车,极大的毁坏了出租车行业的声誉与收入。广大出租车司机无数次呼吁管理部门对这些车辆进行打击,却收效甚微。

    残疾人是我们社会值得关爱的群体,我与我们出租车行业也曾经多次发起关爱残疾人的爱心公益活动。可是现在这些个别残疾人的违法行为极大的损坏了出租车司机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的爱心,败坏了残疾人的声誉,也挫伤了社会爱心人士对残疾人的爱心。先不说残疾人有无资格和能力参加交通运营,能否保障乘客的安全。而只简单的说这些残疾人把车辆克隆伪造成出租车外表就令人不能容忍。甚至这些克隆假冒出租车现在已经肆无忌惮的伪造的连我们专业出租车司机都分不清真假了,更不要说一般市民了。











    难道身体有残疾就可以违法吗?如果,这些残疾人为了自食其力,参加运营挣钱,也无可厚非,出租车司机更不会干涉。现在有网约车,残疾人士完全可以用手机加入到网约车平台挣钱养家糊口。可是,为什么却非要克隆伪造成出租车的外表来欺骗市民,毁坏出租车声誉。这只能说是为了把钱挣的最大化,根本就违背了只是为了养家糊口的理由与借口。

    我也在此对这些残疾人说声我的肺腑之言:俗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出租车司机的忍耐是又限度的,管理部门的宽容也是有底线的,法律在完善,社会在进步,违法的东西早早晚晚都会被彻底铲除的,你们的这种运营方式早早晚晚会有一天被管理部门强行制止。你们营运,自谋生路我支持,但请你们把出租车顶灯去掉,把出租车颜色改掉,办证加入到网约车行列,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服务,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挣干干净净的钱。

    而实话实说,交运委对这些残疾人克隆出租车却实是力量有限,权利有限,对这些车辆也确实是有些束手无策。而管理这些车辆还必须要有公安交警部门配合。保障广大公民的出行安全是所有职能部门的职责,而不是交运委一家之事。

    车顶放置一个玩物,就是违反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就可以罚款;那这些车辆在车顶安装那么大的一个出租车顶灯标识,难道就不违反交通法吗?这些车辆使用性质是非营运性质,但却公然安装营运车辆顶灯、空车灯,公然在道路上揽客、拉客,公然将非营运性质转变为营运性质车辆,难道这种公然的违法行为我们交警部门就看不到,就漠视不管吗?法律的尊严何在?交警部门、交运委的职责何在?难道这些职能部门的职责就是只针对合法运营车辆的管理职责吗?就是软得欺硬的怕吗?

    老百姓的出行安全谁来保护?一个社会倘若远离了公平正义,其所面对的必定是一个暗流涌动、丑恶泛滥,善恶颠倒、腐败横行的乌烟瘴气社会。所谓“公平正义比阳光更重要”。

    最后,感谢所有支持我,鼓励我,理解我的朋友们!大家的心意我全领了,但所有的红包我都不会收取的。“郑州出租车车友会”微信群组织的群捐款1161元,因人多无法退回,就暂有我保管,将来将账目公开的用做出租车行业的公益救济基金。

    最后也请大家放心,我不会被这些违法分子无耻的行为吓倒,我会越战越勇,一如既往的与一切违法行为做斗争,为维护出租车行业合法权益而奋斗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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