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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车船税2012年起执行新规 |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排量在1.6~2.5L(含)的车型征税降幅最大。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地税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下称新规)将于2012年元旦起施行。
遭受自然灾害,车船税可免 新规还增加了新内容: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此外,新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2.5L及以下车型税负减轻 郑州市地税局负责人表示,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其中,排量在1.6~2.5L(含)的汽车产品征税标准降幅最大。 新的车船税税额表显示:1.0L(含)以下车型保持60~360元年基准税额不变;1.0~1.6L从此前的360~660元,调整为300~540元;1.6~2.0L从660~960元,调整为360~660元;2.0~2.5L从960~1620元,调整为660~1200元;2.5~3.0L从1620~2460元,调整为1200~2400元。而3.0L(含)排量以上车型则维持了较高征税标准。 由此可见, 2.5L排量以下车型减税幅度最大,这与国家近年来鼓励小排量车发展以及节能减排方针一致,所以业内认为新规是又一利好小排量车发展的信号。 |
河南省车船税征收办法及税率 | (2007年06月05日) |
即日起,河南开始提高车船税标准,私家车每年需要多交240元。 《河南省〈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办法》自即日起开始施行。 轿车每年要多交240元 我省现行的车船税标准是1987年制定的,10座以下的载人汽车,每辆车每年只交120元,11至40座的客车,每辆车每年交160元,41座以上的每辆车每年交200元。 根据《办法》规定,即日起,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交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交税480元;10~19座的 中型客车,每年420元。 但是,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的微型客车,每年只交240元。 城市公交车暂免车船税 作为公益事业的城市公交车,可以暂不交车船税。 根据《办法》规定,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具体免税范围由省地方税务局确定。 纳税人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期限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由保险公司代收的,交税期限为购买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当日。 河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车辆: 车 型 年税额(每辆) 大型客车(20 座及以上) 480 元(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10-19 座) 420 元(包括电车) 小型客车(9 座以下) 360 元(包括电车) 微型客车(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 升) 240 元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客货两用车) 按自重每吨 84 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包括三轮农用运输车) 按自重每吨 60 元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 84 元 摩托车 30元 船舶: 净吨位 年税额(每吨) 200吨以下 3 元 201吨至 2000 吨 4 元 2001吨至 10000 吨 5 元 10001 吨以上 6 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 2马力折合为净吨位 1 吨;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 50% 计算。 车船税由交强险保险机构代为收缴,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可一并缴纳车船税。车主可以凭交强险保单上的完税信息,作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无须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
相关链接:2008年4月1日起河南车船税“捆绑”交强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