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肯定 “的哥遇劫交通违法报警”属紧急避险 2007-2-6

    2007年2月6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表示,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此类行为在刑法里属“紧急避险”。此前,本市公安局在全市出租车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该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面对出租车司机的一片叫好声,交巡警部门昨日提醒,司机们要谨慎使用这一保命举措,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郑州新举措 的哥遇劫匪可交通违法报警
    2月2日上午,针对春节前后抢劫出租车案件多发情况,郑州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全市出租车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副局长杨玉章和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奎业向全市数万名的哥的姐建议,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临危应对措施:及时启动报警装置;沉着冷静,设法稳住歹徒,与其周旋,寻机逃生;可采取逆行、闯禁行、开启双闪或大灯、轻微撞车等方式引起注意,寻求民警和群众的救助;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用一切可利用的措施和方法,确保自己生命不受侵害;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勇敢与歹徒搏斗,奋起自卫,制伏或击伤犯罪行为人。
其中“出租车司机遇劫时可交通违法报警”的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公安部肯定 交通违法报警属“紧急避险”
    2月6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此类行为在刑法里属“紧急避险”。
    余新民说,当出租车司机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完全可以通过违法自救保护自己,比如闯红灯、闯禁行、逆行,以免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
    他指出,出租车司机被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发案率比较高,近年正在逐年下降。但是,这种犯罪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某些地区和一段时期内,还有阶段性的反弹,需要公安机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宏观措施和微观措施。

    的哥都叫好 虽然未必用得上,但安全感大增
    昨日上午,听到记者要问出租车司机如何应付抢劫的话题,的哥张师傅就打开了话匣子:“这一规定非常好。在我们圈子里,这都成了热门话题了。你听听电台里,要是有人说这个措施不好,我就倒着走。”果然,一听他召唤,电台里立马传来了的哥的姐们一片激昂的赞许声。“干我们这一行的,整天提心吊胆,尤其是这节前节后的夜里,听说要去偏僻的地方,我们的心就悬起来了,害怕遇上个掂刀的。现在有了这规定,虽然不一定能用上,当然我们谁都不希望用上,不过,我们的选择余地更大了,安全感和自信心增加了。”他们一再要求媒体要传达他们对警方的谢意,同时也希望警方能出台更多规定,保障他们的安全。

    交巡警提醒 “护命之法”一定要谨慎使用
    相对于出租车司机的一片赞许声,交巡警部门在表示赞同的同时,希望出租车司机谨慎用好这一规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出租车司机的生命安全,我们义不容辞,对这样的有效举措我们肯定支持。”他们也有一些担心,“以前我们经常接到一些报警,遇到醉汉或与顾客发生乘车纠纷时,一些司机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也报警称遭抢劫,给警方造成了很多不便。”因此,他们很担心,这一举措出台后,个别出租车司机会更加频繁地使用它或将此当成交通违法的借口,“如果虚假情况多了,引起‘狼来了’效应,对谁都不好”。鉴于此,他们希望出租车司机用好这一旨在保障司机安全的应急措施,他们会在危急关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营救。同时,他们也在着手准备,如果出现报假警或非紧急情况下交通违法报警的情况,他们将会根据相关法规,对此进行严肃处理。
   除了这种担心,他们还希望出租车司机的紧急避险措施要适当:“遇到抢劫等紧急情况,使用逆行、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报警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以免因此而给其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毕竟,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要由出租车一方负责。